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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朋友聚会免责书

吕斌近年来,老年人在聚会中出现意外的新闻层出不穷。一方面,受到伤害的老人及其子女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另一方面,组织者也很委屈,因为很多老年人聚会都是朋友之间自发组织的。有的组织者为了规避责任与风险,便想到了一个方法——签订《老年人聚会责任书…

老年朋友聚会免责书

吕斌

近年来,老人在聚会上发生意外的新闻层出不穷。一方面,受伤老人及其子女将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另一方面,主办方也很委屈,因为很多老年人的聚会都是朋友自发组织的。

为了规避责任和风险,有组织者想了一个办法——签订老人聚会责任书。这种被称为“生死状”的“老人聚会责任书”随即引发热议。

私人组织旅游的安全很难保证。

前不久,一段视频在中老年朋友中流传。视频中,一群大妈在一个聚会上一起跳绳,其中一个穿着粉色裙子的大妈在跳的过程中站立不稳,撞到旁边的乒乓球台,摔倒在地。微信群里传言,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大妈每人交了2.5万,聚会主办方交了5万,但真实性有待考证。

笔者梳理发现,很多老人的出行都是自发组织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019年6月30日,湖北黄石一辆公交车在内蒙古发生事故。当一辆卡车超过公共汽车时,对面开来了一辆翻斗车。三车相撞后,大巴起火,造成6人死亡,38人受伤。

据《长江日报》报道,起火大巴是黄石一个旅行团包车的。事发时公交车上有42名乘客,年龄都在60岁以上。这些老人是通过一个微信群邀请去旅游的,目的地是长白山。

大巴车是活动组织者朱某以个人名义租用的。朱某车祸身亡,妻子重伤。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大巴车所属的客运公司收到了黄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停业整顿通知书》,通知书称“大巴车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脱离安全监督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有了这些血的教训,一些单位或个人就想出了组织活动时签订老人聚集责任书的办法。

2019年8月开学,湖北省襄阳市项城市老年大学出台规定:学生缴纳入学费时,必须签署项城市老年大学学习活动自愿卡。志愿卡上写明:“在学校组织的学习、公益、旅游等活动中,如出现身体不适或各种疾病、安全等意外情况,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要求学生填写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据了解,志愿卡是参考了其他团体的“免责声明”和网上的“责任书”反复修改的。在校班和校外班学生近3000人。校外班级开展活动时,或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时,也要求学生及家属签字一份,大型活动要求一份。

2019年6月,襄阳沃佳自行车俱乐部也要求其成员在参加活动前签署承诺书,承诺承担意外后果。负责人尤建介绍,俱乐部现有会员285人,50岁以上的近一半。“签承诺书的主要目的是让大家安心玩”。

项城市老年大学团部部长吴小平认为,中老年人的聚会和游玩都是自愿的,组织者完全是自愿的。不签责任书,以后谁还敢组织活动?

众多媒体纷纷对《聚老责任书》发表看法。《检察日报》曾评论称,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老年人一旦在聚会上发生意外,如果涉及到责任追究,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果是主办方和其他参与者的问题,那么这份责任书也不能为他们开脱。同时,如何解决主办方的顾虑,也应该引起重视。根据你的个人情况,列出聚会前的注意事项是个不错的主意。可以提醒自己,也可以提醒主办方和其他人注意。潇湘晨报表示,从表面上看,签订责任书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也要注意,如果有人在聚会过程中发生意外,比如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危险伤害等。,就算没有其他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作为一个感情深厚的老同学、老战友,还能有心情继续聚会吗?应该说,对于老年群体来说,很可能会遇到上述情况。所以老年人参加聚会等活动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能勉强。

老人聚会的责任书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这背后是老年人对安全聚会、安全出行的迫切需求,也是老年人活动组织者的担忧和无奈。这一纸“生死状”能否消除老人参加活动时的心理阴霾?能否解除主办方的后顾之忧?

老人聚会责任书到底要不要签?

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很多人变成了“居家一族”。疫情发生后,各大户外运动俱乐部、老年大学校外班成为老年人开展集体活动的场所。在参加一次集体活动前是否签订老年人聚会责任书,成为组织者和参与者关注的焦点。

“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参加艺术团的活动。如因意外、天气突变、自身疾病等意外因素导致本人身体受损,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近日,广西南宁老年大学“你健康,我快乐”校外班62岁的张阿姨在这份“活动免责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承诺在参加活动时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自我防范。据了解,健身队平时健身活动很多,比如广场舞、拳击、扇子舞、腰鼓等。张阿姨对提前签署免责声明的消息表示赞同。

南宁夕阳红艺术团50名成员全部签署免责声明。代表团团长刘灿说:“每个人都自愿参加每项活动。通过签署免责声明,我们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参与者如何看待签署免责声明?“签了免责声明,大家去集体活动的时候心理负担会小很多。当然,活动的时候最好不要出事,但毕竟都老了,签约也是为了给大家更多的保障。”65岁的王平告诉笔者。

67岁的市民赵鑫先生说,他经常参加集体活动,活动前会签署免责声明,会提醒他在活动中多注意安全。

然而,一些与会者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68岁的杨明先生说,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签免责声明确实可以提供更多的保障,但是可能会影响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每个人在参与活动时都想玩得开心。如果他们不得不签署免责声明,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心情。”

“集体活动要签免责声明,战友聚会、同学聚会等常见活动是否要提前签免责声明?晚上和三五好友出去散步一定要签免责声明吗?”65岁的陈英先生经常参加集体郊游,他说没有必要签署免责声明。

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增强安全意识。

广西老年大学副校长周信告诉笔者,学校组织活动时会带一个医药箱,必要时会有医护人员陪同。因此,如果发生意外,同学们不必惊慌,可以及时向活动主办方反映情况,以便妥善处置。

参加集体活动的老人要有一定的安全感。首先,参与者要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参加,注意活动前不要饮酒。一般来说,患有高血压、哮喘、严重心脏病等疾病的老年人尽量不要参加户外活动。活动期间,参与者应紧跟集体行动,不得擅自离队。

参加户外活动时,老年人的衣服要舒适透气,可选择棉质吸汗服和舒适的运动鞋。有病史的老年人应提前向主办方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并随身携带常用药物。参赛人员要牢记组织和后勤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发生事故后能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

如果是参加同学聚会,难免要喝酒。此时,老年人也要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酒,身体不适或服药期间一定不能饮酒。即使身体没有问题,也要控制饮酒量。

广西老年大学活动部主任李春洪的经验是:考虑到学生年龄普遍较大,学校在组织活动时,会注意活动的形式和时长,安排医务人员,准备急救药品。如果集体外出,还会考虑路线、天气、上下车等。

必要时,学校会邀请志愿者一同前往,帮助老人上下车或途中。每次活动前,学校都会组织一次大型讲座,重点讲解注意事项和安全知识。

强调安全问题也好,签署免责书也罢,集体活动的组织者都是为了让参加活动的老年人的安全得到保障,让他们更好地享受集体活动。不过,老年人在参加集体活动前也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谨慎参加;活动中,如有不适要及时通知身边的人,避免意外发生。无论是强调安全问题,还是签署免责声明,集体活动的组织者都是为了保证参加活动的老年人的安全,让他们更好地享受集体活动。但老年人在参加集体活动前,也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谨慎参与;活动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身边的人,以免发生意外。

“免责声明”可以免责吗?

随着“老年人聚会责任书”刷屏微信朋友圈,越来越多的银发族开始关注聚会和活动的责任划分。湖北襄阳襄城区老年大学办公室主任李家全说:“组织老年人参加集体活动有一定风险,需要签署免责声明。但因为没有经过公证,我们也对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感到困惑。”

对此,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姜虎律师从“当事人责任书是否有效”、“有效的责任书必须免责”、“签订责任书是否有意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解读。

1.合法有效的免责声明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求。

在免责声明的法律效力方面,姜虎律师表示,首先要明确免责声明的法律性质。共同老年人聚会的免责承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一方的承诺才能成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其性质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而非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因此,在判断其效力时,应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进行分析,而不是合同法对合同效力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因此,在生活实践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向活动组织者或同行表示免责,是合法有效的。

二。法律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如果免责声明有效,作为组织者或同事的责任是否可以免除?

对此,姜虎表示,法律义务是不能免除的,所以一个有效的免除承诺是不能完全免除的。中老年人聚会的方式可能多种多样,比如相约出游、爬山、聚餐、唱歌等。在这些活动中,同事因自身疾病或外力造成身体伤害的,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生命健康权纠纷。《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七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我国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精神,同龄人之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

上述义务均为法定义务,不能以协议方式免除。因此,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在老年人聚集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同行的救助义务,并不能完全通过免责函来免除,这也是“良法”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的应有之义。

第三,签订责任书是有意义的。

既然有效的责任书不能完全免除责任,那签免责书还有意义吗?姜虎律师说,答案是肯定的。

第一,在活动参与者签署免责声明的条件下,对自身安全注意义务的法律评价会更高,当受到损害时,责任比例会增加,从而提醒每一个参加活动的人,要认真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评估活动的潜在风险,理性参加聚会活动。

第二,对于同龄人,提醒他们在他人受到伤害时及时履行救助义务,不要做出任何可能伤害他人的行为。在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后,可以根据免责承诺书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三,对于活动组织者而言,在组织活动时,应当明确告知活动的强度和潜在风险,履行提醒义务,同时,确保活动期间活动参与者的安全。在履行了上述法律义务后,结合免责承诺,可以有效规避主办方的法律风险。

最后,姜虎律师提醒,免责承诺的根本目的应该是提醒各方应尽的义务,而不是用这一纸文件作为救命稻草,把原本浓厚的人情变成冰冷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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