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教育 是家事更是国事:立法保障家庭教育科学开展

是家事更是国事:立法保障家庭教育科学开展

李晓巍家庭教育不仅在儿童成长過程中发挥着奠基性作用,还肩负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使命。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近日,教育部公布的《学前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为科学开展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家…

李晓伟

家庭教育不仅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奠基性的作用,而且肩负着培养负责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的重要使命。教育是“家事”,也是“国事”。近日,教育部公布的学前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为学前儿童科学的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这三种教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学前儿童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启蒙阶段,更多地依赖父母的教育和保护;父母是学龄前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因此,家庭教育对学龄前儿童来说非常重要。《草案》直接将第八条“家庭责任”列在第七条“政府责任”之后,强调家庭也是学前教育的责任承担者,明确了家庭教育在学前教育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依法确认和强化家庭责任,对于学龄前儿童接受科学的家庭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父母的教育权利和义务应当并行。

一方面,抚养和教育孩子是每个家庭的责任。家庭始终是养育和教育学龄前儿童的首要责任主体,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义务。父母有责任和义务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开放、包容、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给孩子讲好人生的第一课,帮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草案第8条强调了这一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教育儿童的职责,尊重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另外,家庭教育不等同于家庭教育。孩子入园,家长还是要尽到教育参与的义务。有些家长误以为孩子上了幼儿园,教育就是老师的事。其实家长应该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亲子活动、家长会等。在幼儿园,支持教师和幼儿园教育。

另一方面,主动参与幼儿园教育是家长的权利。在教育实践中,幼儿园往往充当权威和领导者,“指导”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家长作为参与者和支持者,被动配合,缺乏主动性和主导权,无法真正参与幼儿园管理和重大问题决策。家长不仅要作为义务主体被动服从和配合幼儿园教育,还要作为权利主体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草案》提出“幼儿园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的决策、日常管理和监督”。家长委员会作为法律保障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家长组织,为家庭与幼儿园之间提供了沟通与合作的渠道,有利于保护家长的权利主体地位,保障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家长的教育权利从应然走向实然,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学前儿童权利的全方位保护。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保证了权利的实现。这两者密切相关。草案既明确了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又保障了父母的权利,实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并行。

指出科学育儿指导的责任主体。

家庭教育中的一些问题,往往源于家长教育观念的陈旧、育儿知识的匮乏或育儿技巧的欠缺。家长和孩子在进行家庭教育时,首先需要养精蓄锐,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然后再教育孩子。对家长进行科学的育儿指导,可以有效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国家未来人口素质。草案提出,“幼儿园应当积极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儿童身心发展情况,指导科学育儿”。这为父母获得教育子女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提供了法律支持。

幼儿园和幼师熟悉孩子在幼儿园的表现,是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主力军。如何有效地针对不同的家长进行科学的育儿指导,提高指导质量,保证指导效果,仍然是幼儿园面临的难题,也是检验这一规定能否落实的关键。为了保证家庭育儿指导的效果,需要多管齐下。首先,可以为幼师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的专业培训,提高幼师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其次,要注重在园内培训教师,在园外聘请专家,充分利用专家资源,整合各种力量,采取多种方式为家长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加快幼儿园科学育儿指导的专业化发展;再次,从长远来看,应在人才培养、学科设置、继续教育等方面积极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家庭教育专业发展,在学前教育专业开设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等相关课程,促进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相关教师队伍建设;最后,将家庭教育相关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将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家长提供广泛、深入、长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家长获取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

明确合作共育关系中各方的责任。

学前教育不等于幼儿园教育,而是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的全方位、一体化的教育。三大教育主体在学前教育中各有优势,需要合作共育,优势互补,形成健康良性的互动机制。根据草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教育儿童的职责,尊重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拓展儿童生活学习空”,“全社会应当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公共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提供适合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的公益性教育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学龄前儿童免费或者优惠入学”。草案对家庭、幼儿园和社会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家长要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地进行家庭教育。幼儿园应该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有效利用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资源进行教育保护;另一方面,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为家庭教育提供专业保障。作为社会上各种家庭单位的集合,我们应该利用它们在多样性、实用性和教育资源方面的优势,对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进行补充。家庭、幼儿园、社会三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健康良性的互动机制,确保幼儿园、家庭、社会真正发挥“三位一体”的教育作用,为孩子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帮助孩子的潜能得到更充分的开发。

草案将学前教育中的家庭责任纳入学前教育法,以法律的强制性激发广大家庭的教育功能,使家庭教育由“家事”变为“国事”,既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帮助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也有助于构建家庭、幼儿园、社会之间真正的合作共育机制,从而为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部)。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二孩政策下城市0-3岁婴幼儿照料服务体系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为17ZDA123。】

编辑:欧阳秀娟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管理窝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guanliwo.com/a/zx/38464.html
上一篇塑造师德风范,强化师能建设
下一篇 加快落实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管理窝

作者: 管理窝

这里可以再内容模板定义一些文字和说明,也可以调用对应作者的简介!或者做一些网站的描述之类的文字或者HTML!

为您推荐

评论列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