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平
近年来,医学史通过对医学领域相关问题的选择和深入研究,总是呈现出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的新的历史面貌,发挥了独特的参考价值。比如马金生的《发现医疗纠纷:民国医疗诉讼社会文化史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9月)一书,从社会史的角度解读民国医疗诉讼,对了解现状颇有帮助。
本书开篇就明确抛出了主要问题:明清医患纠纷“极少,难觅踪迹”。但为什么会出现20世纪30年代“当今医患纠纷极高”的现象?换句话说,为什么这个传统社会的潜在“问题”在民国时期变成了公共问题?笔者认为,明清时期医患关系虽然趋于紧张,但医患纠纷总体上相对平静。究其原因,与传统医学文化、生活观念、社会性质有关。比如,传统医生往往“择病而治”,既容易避免纠纷,又突出“医学专长”。此外,政府对医疗行业的监管较少,患者往往秉承“治病不救命”的观念。特别是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医患之间的互动往往是在非常丰富的人情文化语境中发展的,很多纠纷都可以在很小的范围内解决。没有公共媒体的传播,医疗纠纷很难形成舆论并持续发酵。
然而,这些曾经制约医疗纠纷凸显的传统因素,在现代社会的转型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笔者发现,民国时期的医疗官司多发生在东部的大中城市,内陆和农村很少,这恰恰说明了现代与传统的分裂对医疗官司的巨大影响。民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干预医疗卫生事务。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后期,国家卫生行政和司法体系初步建立,特别是“专业过失”等法律条款的颁布,直接为医疗诉讼提供了制度空和法律资源。此外,随着西医的传播,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现代医学模式被广泛推广。在科学话语的影响下,西医及其集团特别强势,医患双方都在一个陌生的社会里相互磨合空,自然会产生矛盾和误解,甚至中医也卷入西医官司。此时,新兴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往往在报道中片面描绘患者的悲惨无助和医生的冷漠,加剧了医疗纠纷。
书中让我们认识到,民国时期医疗纠纷的凸显,是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文化因素并存、共同作用的时代产物。它反映了中国人传统生活和法律观念向近代转型的历史轨迹,蕴涵着现代国家建设和医疗诉讼案件的兴起、本土传统与西方文化的张力、城乡人际关系的转型空等一系列与“传统”和“现代”转型相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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