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农用地转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农用地转用,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通知》明确提出了六项禁止耕地“非农化”的行为:一是严禁非法占用耕地造林。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的绿化带用地审批。三是严禁非法占用耕地、挖湖造园。禁止以河道、湿地、湖泊管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挖湖用于园林绿化。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扩大自然保护区。新建的自然保护区边界清晰,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五是严禁非农业建设非法占用耕地。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房等。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各地区不得擅自通过调整县乡间规划空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第六部:保障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实现公平优质的乡村教育。
日前,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着眼于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激发教师为乡村教育贡献力量的内生动力,提升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水平。要求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乡村教育情怀,充分发挥新乡乡村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坚持以农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定向公费培养,建设有实力的农村学校师范生培训机构。要求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构建包括各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三个”工作室在内的五级一体化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要求充分发挥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助推作用,深化师范生培养课程改革,实施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程2.0,加强县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意见》着眼于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缓解乡村学校人才短缺,提高乡村教师专业供给。坚持创新挖潜编制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人员编制“周转池”制度,挖掘乡村教师挖潜编制,通过统筹配置、跨市县、跨学科调剂等方式调整乡村学校编制。坚持畅通城乡一体化分配渠道,完善县际交流轮岗机制,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同时完善双向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城乡流动一体化。
四个部门: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拓展新增长点。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强化要素保障,推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型企业协作,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聚焦重点行业投资领域。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加大5G建设投入,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二是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深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构建产业集群梯级发展体系,培育建设10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10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和储备1000个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发展格局。三是增强金融支持能力。加强政府资金引导,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计划,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四是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全面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实行“一张网管理”。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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