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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海外务工的安全保护

丁治文【摘要】当前,中国公民在海外务工的足迹遍及全球,海外安全保护形势却不容乐观,非传统安全因素(恐怖主义活动威胁,跨国犯罪活动殃及,当地经济发展缓慢、政局不稳的牵连)已成为我国公民在海外的重要威胁,本文梳理我国公民海外安全保护的现状,并提…

丁文志

目前,中国公民在海外工作遍布全球,但海外安全保护形势不容乐观。非传统安全因素(恐怖活动的威胁、跨国犯罪活动的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缓慢和政治不稳定)成为中国公民在海外的重要威胁。本文梳理了中国公民海外安全保护的现状,提出通过完善涉外劳动法律法规、坚持国际合作,共同应对中国公民海外安全保护的新挑战。

【关键词】海外工作;一带一路;风险;安全防护

2018年,中国对外投资1298亿美元,在全球对外投资排名中位居第二。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下,中国对外投资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地区之间的人员交流更加频繁,其中海外务工人员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群体。海外劳工在国际组织发布的法律文件中常被称为“移徙工人”,是指那些将要、正在或已经在非国民所在国从事有偿活动的人。中国公民的对外劳务活动主要以对外参与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的形式走出国门。

一、公民海外安全保护现状

领事保护面临的压力太大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领事保护提供了国际法的理论基础。《公约》列举了最重要的13个领事职位,并根据领事职位的范围规定了领事保护的基本内容,如:保护派遣国国民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救济和帮助;增进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向国民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援助等。2015年内地居民出境人数达1.28亿人次,同比增加1130万人次,增长9.68%。2015年,外交部领保中心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的领事保护与协助案件达到86678件,其中领事保护案件31144件,领事协助案件55534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领事保护的运行机制还不成熟和完善,存在预警信息服务不到位、公民求助具体程序不明确等问题。

(2)需要深化国际警务合作。

国际警务合作的具体形式包括派驻警务联络官、交换犯罪信息、联合行动、调查、逮捕和审讯、警方移交和遣返嫌疑人。中国公安机关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大力推进警务合作战略,加强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然而,国际警务合作需要双边或多边合作文件或条约作为相应的法律依据,东道国的警务政策往往受到本国对待华人的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当地警察的警察素质和公民个人的维权意识也极大地制约着具体执法环节的效果。加快警察联络的职能转变,定期开展促进国际“警民关系”的活动,加强“利益共同体”的海外知识,逐步提高驻在国警察对中国公民执法的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其对中国人公正执法。

(C)迫切需要培养私营保安部队。

中国公民在海外生活和工作与国内环境有很大不同。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境外中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面对恐怖袭击等突发情况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积极引导企业对员工进行反恐和生存技能培训,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同时,还大力引导私人保安公司这一市场工具介入海外安保工作,有效填补了安保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安保缺口”。中国企业和公民可以通过市场向私营保安公司购买保安服务。然而,目前中国的私人保安公司为数不多,规模较小,缺乏规范的组织机构。应积极培育一批中国民营保安公司,支持其通过积极“走出去”参与中国海外安全治理。

(4)商业保险介入需要扩大。

2019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共计42645亿元。商业保险为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商业保险产品可以有效弥补企业和公民在境外保险事故中遭受的经济损失。然而,中国保险机构的主要业务在中国由来已久。“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地缘政治复杂,商业习惯和社会风俗各异。国内保险机构不愿意做,国外保险业务占比很低,远不如发达国家的保险机构。

二。应对公民海外安全保护挑战的建议

(1)基于人权保护的涉外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

中国海外劳工的劳动权益缺乏系统的法律保障。在对外劳务合作关系中,对外劳务合作的主体有三个:企业、劳务人员和外国雇主。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外方雇主需要签订书面劳务合作合同,这是民商事合同中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劳动行为毕竟包含了个人利益的属性,完全用商业的方式来处理是不合适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劳务人员可以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如果签订了服务合同,只是双方之间的普通民事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者与外国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这种劳动合同不属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目前,国内法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法律位阶较低,原则性较强,具体操作细则有待进一步明确。因此,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公民海外工作的国家基本法。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冲突不可避免,但法律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为了更有效地规范国际经济活动,参与组织或个人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参与国必须参照国际规则修改其国内法或制定新的国内法。法律移植是可能的。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应站在人权保护的立场,充分考虑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宗教和政治的影响。劳务输出大国菲律宾的海外劳工法律制度为我国提供了海外经验。它以宪法、劳动法和相关单行法明确保护境外劳动者的权益,设立境外就业专门机构提供专门保护,引导法律服务业协助政府为境外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提供资金保障等救济制度,切实保障境外劳动者的权益。

(2)坚持国际合作,应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

在逆全球化趋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发达国家收紧投资审查、部分发达国家挤压中国产业链向高端转型升级的国际新形势下,中国公民在海外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受到影响。世界早已形成,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单独有效管理移民等外交事务,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必不可少。为维护国家合法利益,政府在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的同时,应按照正常程序积极呼吁有关方面;开展积极外交,争取与有关国家签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广泛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实现双方共赢,顺应全球化趋势;利用宣言、决议、章程、谅解书、备忘录、建议书等国际软法,积极参与和加强民主协商,推动标准化制定,掌握规则制定权。

企业和个人需要主动适应当地的语言、文化、习惯等。,通过主动联系,始终提高劳动技能水平;海外人员要拓展家庭、家族、家族纽带之外的生活圈子,加强与当地华人社团、协会的密切联系,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和工作。加强对境外地方有关外贸企业设立、外汇使用、进出口限制、关税、检验检疫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尽量避免因违法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资料:

[1]丁健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海外劳工安全问题研究[D]。外交学院,2018。

[2]陶斌之。中国海外劳工权益法律保护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5。

[3]崔顺姬,于晓峰。安全治理:非传统安全能力建设的新范式[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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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舒威。菲律宾海外劳工法律制度的分析与借鉴[J].学术论坛,2015,38 (05): 105-111。

【本文是2020广东省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法律扶贫视角下粤北农村法律风险协同管理对策研究”(2020WQNCX14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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