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勤
最近,记者听到一位纪委书记提起一件事。
他找某部门“一把手”谈话,问自己团队里哪个同志工作作风表现比较好,哪个比较弱。这位干部犹豫再三,最后回答说“一切都好”。
纪委书记当时说:“我想通过和你谈话了解情况,目的是增强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防范廉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你这样回答,是因为不信任我,还是因为不了解团队成员?”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干部居然急着说:“如果非要我说,我有我自己的问题。”
“如果一把手永远是老好人,那他就没有党性,没有担当。确实有问题。”批评了一番,纪委书记后来才知道,干部们不愿意在这个节点“得罪人”,是因为单位面临一系列人事调整。
据上述纪委书记介绍,该单位有3人因落实重大部署、违规招投标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点名批评。他找单位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没想到对方不但不引以为戒,还认真履职,反而弄得糊里糊涂。
不止一个纪委书记向记者表示过担忧,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在一些组织中盛行。团队成员看到问题也不批评,彼此都很友好。好心的“好人主义”养成了党员干部不负责任的态度和作风,久而久之,损害了风气,害了集体,害了个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放任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受到相应处分。”
诚然,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与其他班子成员团结合作,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一个组织的凝聚力往往决定了其工作的执行力。只有团结团队,才能在工作中凝聚共识,在行动中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
但是,要把握好团结和谐的度,否则,就来不及了。为了所谓的“统一”而放弃原则,就是本末倒置,这种“和谐”是不可取的。
有的领导班子之所以“和谐”,是因为“和谐赚钱”。从一些地方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很多腐败案件都是“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环卫局原局长林亚夫,以“团结”为名,与班子其他成员勾结,组成腐败共同体,默契配合,互给方便,集体分赃,最终导致包括他在内的5人集体落马。
很多腐败现象之所以长期没有被发现,是因为腐败的人“抱团”。出于私利,一些领导干部发现其他干部违法违纪时,所做的不是监督、举报,而是帮助“劝”和“盖”。这种“和谐”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给当地发展带来了巨大损失。
在工作中互相帮助是一种“善良”的表现,而善意地指出其他干部的错误行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是关爱干部的一种表现,是为了干部长远发展的更高尚的“善良”行为。
(摘自《廉政观察》)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