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健康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

2021年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规定》就防治欺凌建立了哪些工作…

2021年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50号令,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条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条例》建立了哪些预防欺凌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校园欺凌一直是教育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受到中央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关注。此前,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防治校园欺凌的专门文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了相关要求,设计了科学的制度,构建了防控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

界定学生欺凌的概念。规定:学生之间,就年龄、身体或者人数而言,占优势的一方故意或者恶意对对方实施侵害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压迫、侮辱对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这一概念强调主体的特定性、主体的任性和后果的危害性,有助于区分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

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规定》总结了身体侵害、人格侮辱、财产侵害、恶意拒绝、网络诽谤或者隐私传播等五类欺凌行为,对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了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价制度,要求学校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好、互助的同学关系,开展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求学校定期对全体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项调查,评估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现象。

建立关注、干预和制止学生欺凌的机制。要求教师和工作人员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的学生。如果发现学生被孤立或排斥,要及时干预。发现明显情绪异常、身体受伤等的学生。应该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如果可能存在欺凌行为,要及时向学校报告;被发现欺负别人的学生应该及时制止。

建立识别和处理学生欺凌的机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管理组织。规定学校接到学生欺凌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欺凌管理机构进行认定和处置。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要进行教育或惩戒,必要时法治副校长可以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惩戒教育;被欺负的学生应该得到关心和帮助。《规定》还明确了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后的处置机制。《性侵害与性骚扰防治条例》有哪些规定?

教职工中很少有害群之马。他们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性侵,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权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触犯了法律和师德红线,严重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为解决这一问题,《规定》将防治性侵害和性骚扰纳入特殊保护,明确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和处理性侵害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规定,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教职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六种行为: (一)与学生发生恋爱、性关系;(二)触摸、故意触摸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淫秽行为;(三)对学生做出调情、挑逗或者性暗示的言行;(四)向学生展示、传播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图书、电影、音像制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五)持有淫秽、色情音像资料的;(6)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条例》建立了哪些保护机制?

健全的工作机制是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规定》构建了八大工作机制。

领导机制和组织机制。要求学校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并指定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员,旨在建设专业化队伍,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

教育机制。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健康教育、禁毒防艾教育、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法制教育等。对于学生来说,从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专业的合作机制。学校应当积极引入校外专业力量参与学生保护、专业辅导和矫正救助。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民主参与机制。要求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参与权。规定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生会、少年代表大会、共青团等学生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学生参与权益保护。

家校沟通机制。家庭和父母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体,家校合作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规定》要求学校与家长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状况。

强制性报告机制。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规定学校和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如果发现学生受到或者疑似受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忽视、失踪等不法侵害的,按照规定处理。

问第一责任机制。规定教职工对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工作范围或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报告。

帮助和救助机制。《规定》要求,学生因遗弃或者虐待行为向学校请求保护的,学校不得拒绝或者推诿。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行救助;学校应当关心和爱护学生,对身体或者心理受到伤害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帮助教育。

节选:教育部网站2021年6月1日

网址:http://www.moe.gov.cn/JYB _ XWFB/S271/202106/t 20210601 _ 534685.html

(2021年6月22日)

(编辑耿岳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管理窝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guanliwo.com/a/zx/31955.html
上一篇高空抛物入刑法 青少年要多留心
下一篇 让新时代劳动教育起好步
管理窝

作者: 管理窝

这里可以再内容模板定义一些文字和说明,也可以调用对应作者的简介!或者做一些网站的描述之类的文字或者HTML!

为您推荐

评论列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898-8888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