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任贤
日前,青岛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新举措。根据规定,2018年至2020年,对各区(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为A级的,给予通报表扬;考核为C级的,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每年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总是不绝于耳,“年年花相似”。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往往年底拿不到工资回家。农民工在找相关劳务机构维权时,往往会遇到“难事”和“丑脸”。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无视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公然纵容甚至帮助开发商逃避监管,部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老赖”甚至是政府部门,主管是运动员,要追回农民工的血汗钱自然更难。
此次青岛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新办法,但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力,政府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青岛的这种做法值得肯定,这对政府相关部门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保护劳动者权益,不让农民工成为“杨白劳”,就要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让他们真正把农民工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与农民工荣辱与共。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如春节期间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企业经营困难或责任人逃逸,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当地政府采取“先行垫付”的方式支付工资;如“农民工工资公示”等等。值得肯定的措施很多,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根治,是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比如农民工维权意识普遍较弱;然而,大多数农民工的工作是临时性的,建筑工程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有些项目被多次分包,导致工人索要工程款的难度加大。所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并没有消失,到年底仍会频发。
维护劳动者权益,让农民工年底集中讨薪现象不再出现,需要建立健全保障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保护农民工权益,需要建立一个常态的、长效的保障机制,而不是运动式的治理。要倒逼相关部门真正对农民工负责,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负责把地守好;让企业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让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也要畅通他们的维权渠道。多措并举,形成社会合力,才能形成长效治理,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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