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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参民公办教师退出

本刊编辑部近年来,公办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以下统称“公参民”学校),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地方優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满足了人…

公参民公办教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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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办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设立或参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十二年制学校、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以下统称“公办参股学校”)等方式,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地方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然而,“公众参与学校”模式也诱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导致

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进新民办教育法实施提供了依据,为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下民办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近日,《关于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的意见》、《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等新政策陆续出台,进一步细化了“公办学校参与民办”的规范,明确要求公办学校逐步退出参与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并提出各地要一省一策,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规范“公参民”旨在强化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及性,进而构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各得其所、相互促进的教育格局,构建公平、优质、均衡、多样、全面、有特色的优质义务教育体系。然而,转型期的痛苦是难以避免的。本次专题报告聚焦民办教育转型升级背景下,在全面规范“公参民”学校过程中,民办学校教师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如何保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支持和规范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如何有效解决困扰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大、归属感低、福利待遇差等问题,为民办学校教师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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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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