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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地摊经济

霍小山近来,地摊经济强势复苏。李克强总理更是称赞,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是中国的生机。说到地摊经济,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刘皇叔。刘备早年丧父,家境困苦,东汉政府又没有扶贫政策,无奈之下,他只好跟着母亲编织…

火小山

最近地摊经济强势复苏。李克强总理甚至称赞,地摊经济和小店经济是就业的重要来源,是世界的烟火,是中国的活力。

说到地摊经济,我首先想到的是刘皇叔。刘备早年丧父,家境贫寒。东汉政府没有扶贫政策。无奈之下,他只好和母亲一起编草鞋、凉席,摆摊卖。正是通过街头小贩,刘备母子才没有饿死。

其实中国的地摊经济早在东汉之前就存在了。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成语,买椽子还珍珠,削足适履,郑人买鞋,都和地摊经济有关。这些成语基本都是先秦时期的。

夏:靠什么生活?

摆摊至少要有一个镇。田间地头摆摊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人流量太小,生意难做。

中国最早的朝代夏朝已经出现了城市和都城,贸易也随之而来。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夏朝遗址出土了许多贝、玉、松石。这些东西肯定不是本地生产的,而是通过贸易交换从外地运来的。考虑到当时不太可能出现门面房和商业综合体,这些商人就在市场上摆摊卖货、换货。

夏朝之后的商朝,商品贸易更进一步。周武王曾这样描述殷人的贸易行为:“推着牛车,远侍贾”。因为殷人很会做生意,后人就把做生意的人称为“商人”。同时,城市里还有特殊的交易场所——商店。商店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正如《诗经》所说:“城南两翼,四方之极。”

在商店里做生意的大多是贵族。至于平民,他们只是偶尔出售他们的剩余产品,如陶器、谷物、蔬菜和牲畜。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平民出售的商品有限,他们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店铺,基本都是摆摊出售。据传说,姜子牙在捕鱼之前,是一名“负贩”,在朝子和金梦的商店里屠宰和出售烈酒。

周朝:官商垄断一切。

姜子牙,一个街头小贩,帮助周武王推翻了商朝,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周朝。

周朝的统治者并不重视市场的作用。在商朝,有从事商品交换的专门贸易的“自由贸易者”。而到了周朝,商人全部归政府,称为“商资”。政府给这些商人的任务是“执布贸丝”和物物交换,而不是赚白花花的钱。

《孟子》记载“古之为市,易之为有,非之为无”,而非“左顾右盼,不顾市利”。也就是说,那些商人,不管你是在商店卖货,还是摆摊卖货,都是在完成政府赋予的任务,所以市场不发达。

因为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老百姓也“不在市场上穿衣吃饭”。农民不会把自己剩余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自然也就没人摆摊了。而且民众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死了谁也不能离开家乡。”就算要摆摊,也只能在自己村里摆。然而,政府征收的所有税收都是实物。假设你在你所在的村乡摆摊,真的可以把剩下的产品卖了换钱,那你拿什么去交税?

这种经济制度在东周末年开始崩溃。《论语》记载“白工居店,使事成”,许多私营工商业兴起,在城市开店摆摊。很多家庭手工业都是从传统的男耕女织,发展到编织草鞋、网、鞋、鞋、鞋...有些地方因为特殊需要,形成了金属山寨产业。这些家庭在市场上出售他们的产品,这使得摊位经济蓬勃发展。

秦汉:单一制下的摊点

秦始皇建立的帝国是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

秦始皇痛恨商人出身的宰相吕不韦,制定了抑制商业的政策。他驱逐了大量的商人,把他们送到战场上为自己工作。

《史记》记载:“三十三年前,百姓皆亡,其女婿及家眷从吕梁、桂林、项峻、南海等地取些土地,送去驻防。”不仅商人本身要被放逐,就连他们的后代也要被放逐。“先有当官的降了,女婿,贾人,然后要尝那些城里人,然后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尝那些城里人,然后就带着他们走了”。

在这种压制商业的政策下,摊位经济无从谈起。

汉初,特别是文景年间,商业管制逐渐松动,摊档经济日益活跃。“大商贾积双息,小商贾列卖,以其胜算,日行市访,乘急时,多卖一倍”。不要小看这些坐成一排叫卖的“小人”。他们往往能成为富人。《货殖传》说:“当你在家好,你的丈夫在家贱,你可以快乐和原谅。卖胖很丢脸,但永波是一千块。卖纸浆,小生意,还有张的百万身家。洒,薄技也,和支钉菜一样。胃胸,简单而轻微的耳朵,浊连骑。医生,浅广场,张莉敲钟。”这些小本经营、摆摊叫卖的小商贩,虽然表面上社会地位很低,实际上却成了有钱人。

但汉武帝以后,汉朝的经济制度逐渐倾向于重农轻商,不仅垄断盐铁,而且对工商业者征收高额税率。进入市场的商人都有一定的身份限制,不是每个人都能过来卖东西的。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富商大家,还是摊贩,都不堪重负。所以汉代的地摊经济逐渐衰落。那些因为生计所迫摆摊的人,也不指望赚到什么钱。

在汉朝灭亡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局动荡,政府无力控制经济。所以很多平民为了生存,可以随意经商。《南齐书》记载:“陈,会稽人,有三女,无男。爷爷奶奶八九十岁,老人什么都不懂,父亲生病,母亲不安。饥饿之年,三姑娘在西湖带路采菱村,天天在市场上卖货。”三个小女孩在市场摆摊卖菱角,养活了全家。

但是,这种地摊经济并不是普遍现象。混乱的结果是出现了许多军事和经济相结合的生产组织——吴堡。堡垒往往以氏族为中心,与农村人结合,形成类似中世纪欧洲庄园的组织。因此,吴堡经济的主要特点是自给自足,不需要与外界有经济联系。时局的混乱和要塞的崛起造成了民间交易活动空之间的严重挤压。

隋唐:长安有城管。

隋唐帝国的建立再次迎来了中国的统一。

唐朝的首都长安是一个世界性的城市。长安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有着举世闻名的风格。

长安实行严格的方时制度。方时是一个封闭的生活社区,城市是工商业活动的场所。商住分离,不得越界。城内的商业按商品种类分类,排列在指定的地方。所以很难有大量的摊位,一种没有固定场所的经营模式。而且唐朝为了保证农业劳动力和农业生产的稳定,禁止农民自由进城,这也使得长安不可能有大量出售农村土特产的小商贩。

当时还有“城管”,即“管理城市”。他们要检查店铺,看有没有不按规定价格卖货的商家,因为政府不允许商家自己定价;他们还想看看街上有没有贵族。在唐朝,这些人是不允许逛街的,如果被抓会被罚款。这些都说明了唐朝的市场管理有多严格。

到了唐后期,政府对经济的控制逐渐放松,甚至直接下令“不必往来,所在郡县不得封”。在长安、扬州这样的大城市,有很多摆摊卖货的小商贩。在城外的广大城镇,集市贸易普遍发展,各种草市、野市、市集应有尽有。这样的集市自然不能有太多正规的店铺,大部分都是地摊。

但此时唐朝因为国库空空虚,开始与民争利。唐德宗贞元年间,政府甚至派宦官到民间市场低价买东西,美其名曰“宫廷市场”。白居易的《卖炭翁》是揭露贡士危害的名篇。一个卖木炭的衣衫单薄的老人,刚入城,就被两个官员以“半马红绫十丝”的低价强行收购了数千斤木炭,直接断送了老人维持过冬生活的财源。

宋朝:处处繁荣

最后我们到了宋朝,中国古代最发达的朝代。

北宋独立之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惠商、体恤商人的措施,“放开一切,允许商人经商”。所以宋代的城市没有市场制度,也不禁止农民进城卖货,甚至还有夜市。

限制很多,大量小商小贩出现。只要看看《清明上河图》,就能看出城里的地摊经济有多发达。当然,政府不可能让老百姓随便摆地摊,所以就成立了一个叫街道司的机构,负责管理城市里的摊贩。

通过测量街道,他们规划出摊贩可以摆摊的地点。商贩必须在自己固定的位置叫卖,不要越界。《宋刑制》明文规定:凡侵街小巷者,一律杖七十。《清明上河图》中虹桥旁的木桩,又称桌木,是街道部门为摊贩设立的分界线标志。

政府也鼓励地摊经济。宋朝的税务所对过往经过征税点的商贩征收2%的“过头税”,对城市商贩征收3%的“居住税”。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也会减税。没有苛捐杂税,让很多平民通过摆地摊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记载,一个叫秦钟的小贩,通过摆地摊卖油,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赚了整整十三两银子。两锭银子等于1000文钱,《水浒传》中武大郎卖的烧饼,每块约3文钱。也就是说,秦崇一年赚的钱可以买4333个熟饼。对了,武大郎也是个小摊贩,但是在阳谷县这样的小县城,他挣的钱虽然比不上京城的摊贩,但是也够养家糊口,养活自己了。

即使到了南宋,城内的地摊经济依然繁荣。南宋人洪迈在《简毅志》中记载了几个摊贩的家史:“吴初,为避灾荒,渡江,初以织草为生,渐以卖油为生。他才几岁,而且处境危险。”王本是一介平民,肩负着卖油的重任。之后家境殷实,便开了门,自称王五郎。”两人都是当时的商界精英。

很多人经常谈到“美国梦”,即无论家庭出身和背景如何,每个人都有机会依靠自己的能力和成就获得更好、更丰富、更充实的生活。其实这在宋朝就已经实现了。知识分子可以考科举走仕途,普通人可以经商发财。

明清:在衙门摆地摊?

明清时期,现代商业资本主义萌芽。当时工商业城镇兴起,交易频繁,商业规模庞大。明代的《南方情结图》和清代的《繁华孕育图》展示了南京和苏州两个商业中心的繁华。国内画店多,店铺多,生意兴隆。

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对小摊贩的管理非常宽松,甚至对小摊贩不征税。据《清代纸币》记载,雍正在一份上谕中说:“听说在各省各地方,除了关税和杂税之外,还有地方税之名。在锄头、扫帚、木炭、鱼、虾、水果和蔬菜价值不大的地方,必须先征税,然后才能进行交易。而从东市售出的,均有收班,在西市进货,并重新征收。至于乡下偏僻的地方,有的是看不到的,有的是被小厮征收的,有的是被勒令全额缴纳的。交出来的官员也就那么几个,却装满了汉奸滑官的私囊,小家子气都被他们扰乱了。”所以我下令降价。

清朝政府不像唐朝那样重视街道的整洁。即使在像北京这样的政治中心,政府也不关心城市的外观。前门大街是皇帝祭祀天坛和农坛的唯一场所,平时被搭起帐篷卖货的小商贩占据,棚子旁的马路只有一尺宽。如果皇帝要经过,前几天要临时取下,等皇帝回宫再重新穿上。

最不可思议的是,清政府默许小商贩把摊位摆在主衙门。“每天,每个公司经常有一个背包等。,公然把衣服和玩具放入办公室,满屋子展示,并试图出售。”政府办公室里整天都是喊叫声,公务员怎么工作?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于是审查官要求特禁。

除了为城市居民提供廉价的日常用品外,街头小贩还经常提着篮子,摇着铜铃在农村地区卖货。他们给农民带来了精美的针线活和其他必需品,成为城市和农村之间联系的关键点。

有时候,农民会挑一辆车或者推一辆车把自己种的蔬菜送到城里去卖。他们或者在街上走来走去叫卖货物,或者在庙会附近摆摊。当然,大家都想在庙会摆摊,庙会是一个人多的地方,所以摊贩们达成了“流动摊点有一定的规则,虽然当时没有上报给地面,但形式都是一样的”的内部共识。

为了吸引顾客,当时所有的摊贩都开发了自己的喊话。明末《老北京遗风》说,京城的小贩,“随声唱卖,听一首歌就知道谁拥有货物,谁拥有市场”。清代《燕京杂记》说,“各人之声婉转动人,有说几个字却不知所卖之人”。

可见明清时期,中国虽然逐渐落后于西方,但地摊经济还是相当发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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