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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素养,青少年网络世界的保护伞

齐佳音信息技术时代,青少年一出生就与互联网朝夕相处——出生那一刻的喜悦,被父母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告知亲朋好友;日后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天也都与互联网紧紧相连。当今社会,几乎没有青少年不知道互联网,没有接触过互联网的青少年变得越来越少,尤其在智能…

齐佳音

信息时代,青少年一出生就与网络朝夕相处——出生那一刻的喜悦,第一次被父母通过网络讲给亲朋好友听;未来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天也与互联网紧密相连。当今社会,几乎没有青少年不知道网络,没有接触过网络的青少年越来越少,尤其是智能手机普及之后。

但是,知道互联网的存在,尝试一些互联网应用,并不意味着掌握了互联网世界的运行规则。青少年对网络世界没有警惕性,可能会遭受意想不到的网上伤害,甚至成为网络犯罪案件的受害者。青少年要想充分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和服务,在互联网中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探索互联网的奥秘,趋利避害,网络素养是不可或缺的保护伞。青少年通过提高自身的网络素养和网络安全意识,有可能在未来通过自己的能力拓展互联网的功能,利用互联网造福社会。

对于青少年来说,网络素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网络的了解和认知,以及选择和利用网络资源的能力;第二,对网络风险的判断和应对能力。面对海量的网络资源和相伴而来的不良信息,网络素养可以增强青少年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敏感度,有效避免网络信息爆炸导致的盲目浏览行为,避免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性敲诈”等网络安全问题,懂得在网络空中学习和保护自己。

引导青少年合理、科学、安全使用互联网,增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和青少年的共同努力。

政府层面:提供法律武器,保持监管压力。

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不得设立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禁控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和通讯群,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禁控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这部法律为打击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性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在青少年中的逐渐普及,针对青少年的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性勒索”等网络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网络“性勒索”的受害者70%是青少年,其中大部分是女性受害者。然而,由于大多数未成年受害者选择沉默或隐私,许多网络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从而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需要明确,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只能从外部帮助打击网络犯罪。如果青少年不能提高自己的网络素养,不能从内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那么再多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也只是“比以前好”而已。政府要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法律惩罚力度,青少年也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积极避免网络危害。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适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校层面:承担相关教育义务。

学校要因材施教,科学制定个性化的网络素养教育计划,向学生传播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知识,讲解最新的媒体技术,尝试改变“老师教,学生听”的传统教育模式,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建立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引导青少年深入思考网络媒体素养的相关知识。

网络素养教育城乡差距大。城市中小学有比较完善的网络素养教学体系,有专职教师,基础设施齐全。而农村中小学缺乏专业的网络素养教师和硬件设施。有些学校即使有硬件设施,也没有能力完全运用到教学中,造成资源浪费。此外,农村中小学普遍不重视网络素养的课程教学,相关课程安排形同虚设。因此,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建设中,相关部门应该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农村,通过多种形式将优质的城市资源共享到农村,推动农村中小学网络素养课程发挥应有的作用。

家庭层面:承担主要监护责任。

很多遭遇网络欺凌的孩子生活在不健康的家庭。关爱家庭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父母要多和孩子进行精神上的交流,关心孩子的成长,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家长要为孩子树立榜样,不断提高孩子的网络素养,学习互联网知识,与孩子一起跨越“数字鸿沟”,使孩子能够有效地与孩子沟通和互动,并对孩子的上网行为进行适当的监管。

在这方面,城市父母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示范、引导和约束。相比之下,农村家庭的情况更为复杂,很多家长本身没有网络常识,很难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网络素养;有的父母在外打工,爷爷奶奶成了孩子的实际监护人。他们的知识结构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在网络素养方面也无法给孩子提供家庭的监管。这就要求农村学校承担更多网络素养教育的责任。

企业级:提供技术支持

由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技术的广泛应用,一些互联网公司有能力通过技术检测网络欺诈、网络暴力和网络“性勒索”等犯罪行为。理论上,很多互联网公司都可以提供互联网应用产品,同时承担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但实际上,互联网公司作为商业机构,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商业利润,并没有为平台的合规监管投入足够的技术和RD。

对此,国家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执法力度,培养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明确要求互联网企业在推出商业应用产品的同时,积极提供技术支持,识别应用中可能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网络行为。通过企业大数据发现不良网络行为后,第一时间在平台上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并记入行为黑名单,甚至终止其账号使用;情节严重的,企业应当向国家有关执法机关举报,并立案查处。

社会层面:提供心理援助。

社会从专业性和公益性的角度与社区、学校、政府机构合作,加强对青少年网络心理障碍的矫正,以对网络角色的迷茫认知重构青少年对现实社会的认知,引导他们客观全面地评价网络技术、网络交流和网络娱乐,帮助他们正视心理问题,改变对互联网的错误认知。

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国互联网管理正式进入“生态治理”时代。作为中国青年团体的先锋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互联网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共青团开展的争做“中国好网民”、“发出“青年好声音”等活动,对青年群体产生了积极影响。此外,各地的社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组织,由于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在帮助青少年应对网络问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层面:提高自己的网络素养

许多网络犯罪案件的青少年受害者对互联网的虚拟世界有不正确的认知。互联网为人们创造了一个真实又虚假的虚拟世界,许多青少年“躲进”网络世界,以逃避现实世界的压力和烦恼。网络成了他们发泄郁闷、尝试新事物的绝佳场所。他们不能理性看待网络虚拟世界中的信任关系、社会关系、借贷关系,低估了网络虚拟世界的高风险特征,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暴露了过多的个人身份信息、生活信息、情感信息、家庭信息等隐私信息,让网络中带着“面具”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最终成为网络犯罪案件中的受害者。青少年正处于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受到的创伤往往会造成终身伤害。

上述政府、学校、家庭、互联网公司和社会组织为青少年网络安全所做的努力只是外力。广大青少年只有在主观上对互联网有了正确的认知,并在行为上践行健康安全的互联网使用规则,才能在网络世界为自己准备一把“保护伞”。

青少年要自觉学习,正确认识网络世界的两面性,提高对网络功能的认识,培养对网络的自制力,自觉抵制诱惑,养成使用网络的良好习惯。当青少年遇到网络诈骗、网络暴力和网络“性勒索”等违法行为时,不要紧张害怕。要善于寻求帮助,请有判断能力的成年人或专业机构处理,如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学校、政府相关机构或可靠的社会救助组织;不要因为羞愧或害怕而私下处理,甚至妥协让冒犯者得逞,这样对你的伤害更大。

自20世纪70年代互联网诞生以来,互联网以前所未有的影响力改变了人类社会。2020年初,全国范围内的在线教育再次展示了互联网改变人类社会的巨大能量。可以预见,未来人类社会必然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网络素养将成为人们社会生存的基本素养。青少年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他们的网络素养是避免网络危害的利器,是他们未来生活和生存的基本素养,是我们未来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作者是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工智能与变革管理研究院院长)

编辑:孙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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